3月27日,辽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辽源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气象局、市司法局、市能源局相关负责人就《办法》制定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安排等情况进行全面解读,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据悉,该《办法》已经辽源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辽源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主动应对气候变化、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助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法治保障举措。
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围绕《办法》的制定背景与必要性、实施可行性及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介绍。指出制定《办法》是保护生态系统、筑牢绿色发展底线的内在要求,是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打造零碳发展新引擎的关键支撑,也是提升城市气候韧性、防范化解重大气候风险的重要抓手。当前全球气候变化加剧,辽源市立足风能、太阳能资源禀赋优势,通过《办法》厘清保护与开发法定边界,构建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气候资源科学保护与合理开发,助力全面绿色转型。
《办法》的实施具备扎实基础。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规,对标国家和省级政策要求,参考天津、杭州等地先进经验,确保条款于法有据、贴合实际。目前,辽源已建成平均间距7.69公里的气象监测站网,多部门搭建多领域气象探测站点,具备完善的气候资源调查、评估技术能力与部门协作基础,《办法》中设定的探测备案、数据汇交、气候可行性论证等条款,均经过充分论证与合法性审查,可有效落地实施,避免“纸上立法”。
据介绍,《办法》共二十九条,紧扣气候资源保护与利用两大核心主题,构建起协同高效的管理体系,明确了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将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格局。同时,《办法》强化气候资源保护举措,要求气象主管机构开展气候资源调查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划编制重要依据,在脆弱区和敏感区划定保护范围,重大建设项目需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从源头规避气候风险;推动气候资源融入城市治理、农业发展和文旅产业,助力编制暴雨强度公式、打造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发展冰雪旅游等特色品牌,同时支持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有序开发,赋能产业升级。
发布会上,记者就《办法》实施后的监管举措、新能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公众参与气候资源保护途径等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回应,进一步明晰了《办法》落地实施的相关工作安排与核心要点,让社会各界更全面地了解政策内容与实施意义。
《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辽源市气候资源管理正式迈入规范化、法治化新阶段。下一步,辽源市将全面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筑牢保护防线,充分激发气候资源在新能源、农业、文旅、城市治理等领域的发展潜力,为全市全面绿色转型、打造零碳发展高地注入强劲的“气候动能”。
中国吉林网 吉刻新闻记者 毕琨宜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