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召开《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要闻-辽源站 房彦妮 3935595
辽源市召开《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要闻-辽源站 房彦妮 3935595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辽源站 > 要闻

辽源市召开《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

2025-04-02 14:19      来源: 中国吉林网

  4月2日,辽源市召开《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就《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与《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若干措施〉的通知》,辽源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为辽源市的高质量发展筑牢了生态根基,助力区域生态环境迈向全新台阶。

  辽源市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严格遵循三项重要原则。一是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严守生态安全与环境质量底线,推动绿色发展;二是分区施策,差别准入,聚焦区域生态问题,划定三类管控单元,实施差异化准入;三是统筹实施,动态管理,协同推进并依据发展变化动态调整。

  在差异化管控方面,辽源市划定61个环境管控单元,涵盖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31个,占比44.83%,严格限制大规模开发,对功能受损区域开展生态修复;重点管控单元26个,占比20.61%,强化污染排放和风险防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一般管控单元4个,占比34.56%,执行基本生态保护要求。

  同时,辽源市以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污染排放等四个维度,建立“1+2+61”层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为辽源市总体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2”为辽河流域和松花江流域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61”为各环境管控单元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明确了各区域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禁止和限制事项,有效解决突出生态问题,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毕琨宜 文/图

初审: 房彦妮   复审: 齐智   终审: 杨春红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