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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召开“五大曝光”新闻通气会

2019-09-23 17:15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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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交警总队“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9月23日下午,东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召开“五大曝光”新闻通气会,针对辖区内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典型交通违法案例、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进行了公开曝光。

  一是东辽县公开曝光终身禁驾6人,分别是:

  东辽县金州乡新正村五组李海涛;

  东辽县凌云乡凌镇村五组修志国;

  东辽县平岗镇前进村一组白秀江;

  东辽县白泉镇赵家村九组王建军;

  东辽县辽河源镇太安村七组王德付;

  东辽县辽河源镇安平村三组孙宝林。

  二是曝光多次违法车辆,主要曝光违章超过10次(含)的车辆,车型为小型汽车,蓝色牌照车辆,共15辆。

  分别是:吉DE0333、吉DE1077、吉DE7666、吉DE2666、吉DE9736、吉DE5067、吉DL0039、吉DL0622、吉DL2006、吉DL3177、吉DL5952、吉DL8080、吉DL8922、吉DL9239、吉DL9666。

  三是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案例2起。

  案例1:2019年9月11日6时许,金某江驾驶车牌号为吉DV0530号的小型面包车超员载客行驶到辖区白泉至平岗公路,被路面巡逻交通民警查获,经查金某江驾驶的面包车核定载客8人,实际载客9人,超员未达20%,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9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3条9项对金某江驾驶面包车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2:2019年9月19日21时许,徐某强驾驶车牌号为吉DL2251号的黑色夏利牌小轿车行驶到辖区白泉镇龙兴路附近被路面巡逻交通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吹测,徐某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61毫克,属饮酒驾车,对其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按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1款1项、110条1款及《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8条1款11项,给予吕某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

  四是曝光交通安全隐患路段及事故多发路段共计12处。

  以下为交通安全隐患路段:

  1、303国道303公里+100M处(白泉金岗道口附近),视距不良,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2、303国道283公里处(凌云文官道口附近),视距不良,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3、303国道272公里处渭津镇小街东出口和303国道277公里处渭津镇小街西出口,事故多发,减速避让;

  4、303国道280公里+300M处(渭津镇三星村附近)事故多发,控制车速,注意安全;        

  5、303国道316公里处与大平线平面交叉(泉太六马道口),事故多发,减速慢行。

  以下为事故多发路段:

  1、饶盖线(G229国道):金翼蛋品至安恕林场路段;

  2、东辽大街(社保局西至东辽县第二人民医院):城区3KM;

  3、白泉镇至平岗镇:1KM+500M—3KM+400M;

  4、磐渭线(磐石到渭津):58KM—61KM;

  5、303国道(渭津镇年丰村与东丰交界至凌云乡文官村道口): 274KM—283KM;

  6、303国道(白泉镇境内):307KM—313KM;

  7、大平线(伊通县大孤山镇至东辽县平岗镇):63KM—66KM。

  东辽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经以上路段,注意控制车速,保持车距,正确使用灯光,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酒驾,不疲劳驾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

  五是曝光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8家,分别是:

  冬华运输有限公司;津东运输有限公司;亨通运输有限公司;众帮运输有限公司;永帮运输有限公司;博创民爆器材运输有限公司;福祥校车有限公司;红升运输有限公司。

  东辽交警部门每个月召开一次新闻通气会,将当地典型的交通违章案例进行通报与曝光,以此警醒并提示广大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章守纪,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毕琨宜 东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供图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