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要闻-辽源站 赵新 32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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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2020-12-30 15:38 |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确保《辽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到位,12月30日,辽源市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条例》起草制定背景、主要内容、特色和亮点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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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该《条例》经2020年10月22日辽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11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辽源市立法工作又一重大成果,对提升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条例》分为总则、文明行为基本规范、鼓励与促进、实施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六章38条。其中,第二章主要从公共礼仪、公共秩序、公共卫生、交通文明、小区文明、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生态文明及鼓励和倡导等方面界定文明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进行正向引导、反向约束。

  《条例》符合辽源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突出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和小区管理等重点,对随地便溺、噪声污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随意张贴小广告、乱扔垃圾、宠物扰民、小区乱象及飞线充电等群众高度关注的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均在《条例》中得以体现。同时,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拓展了生态文明、网络文明、家庭文明等方面内容,并融入了理性就医、救护培训、志愿服务、全民健身等要求,明确了违反《条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辽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条例》涉及的部门工作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问:《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得随意张贴小广告,城管执法局作为这方面的监管和查处部门,通过哪些工作促进落实?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随意张贴小广告也是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城管执法局采取了如下工作措施:一是彻底清理。城管执法局于今年二月份开始自筹资金40余万元,购置了小广告专业清洗设备,聘用了12名清理小广告工作人员,对全市主次街路进行了多个循环的反复清理,截至目前累计清理各类违法张贴、喷涂、刻画的小广告八万余张,全面根除了违法小广告对城市主次街路的影响;二是严管重罚。根据《吉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城管执法局对违法张贴、喷涂、刻画的违法行为人开展处罚,本年度累计处罚6件,罚金一万元,在执法过程中,如果小广告违法行为人拒不清理、拒不接受处罚,城管执法局已经与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讯运营商进行了对接,对其通讯工具号码予以暂停使用直至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三是语音追呼。目前,城管执法局与联通辽源分公司达成初步协议,购置语音追呼系统,开通六十路语音呼叫,对外阜城市到我市喷涂“假证、涉赌、涉黄、涉枪”等小广告的通讯号码进行语音追呼,也就是通称的“呼死你”,直至违法行为人接受行政处罚;四是疏堵结合。城管执法局与住建部门积极衔接,在居民小区内设置信息公告栏,为有信息发布需求的居民使用,杜绝小广告对小区环境的影响;五是广泛宣传。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城管执法局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多个媒体广泛宣传小广告对城市环境的影响,督促、教育广大市民不张贴非法小广告,对违法小广告行为人进行检举和举报。

  城管执法局有信心有决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有力领导下,牵头治理好乱贴小广告行为,为创城工作的顺利推进做出贡献。也希望广大市民通过城管执法局举报电话3128011,在占用公共空间、乱倒垃圾、不文明养犬等方面提供有力线索,让市民和管理者携起手来共同建设我们美好家园。

  记者问:《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民饲养宠物要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及时清理所携带宠物的呕吐物及粪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职能部门将怎样推进落实?

  辽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范饲养宠物行为是《条例》中一项重要内容,无论对我市的城市环境和市民素质提升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城管执法局将依据《条例》,以《辽源市养犬管理条例》为基准,对养犬人员不及时处理犬只排泄物行为进行教育,加强监督,实施处罚,引导市民文明养犬,自觉维护城市环境。对此,我局将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促进落实:一是加强宣传,在休闲广场循环广播宣传《致市民一封信》。同时,在广场执勤过程中,组织基层宣传骨干在各居民休闲活动集中地点、公共广场向市民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向市民解释《条例》内容,解答市民关于办理养犬证明相关问题。二是狠抓重点区域监管工作。将养犬整治工作纳入常态化城市管理工作之中,确定人民广场、月亮广场、站前广场、平安广场、东方广场、向阳山公园广场及东山广场等休闲广场为不文明养犬整治的重点区域,定岗定员、死看死守,发现市民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广场,执法人员及时予以劝阻,发现犬只排泄物当场联系环卫保洁人员清理,净化城市公共空间。

  记者问:为认真贯彻《条例》,规范公民交通文明行为,特别是解决市区车辆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将开展哪些工作?

  辽源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进一步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公安局拟投资1000余万元,在市区道路更换红绿灯202套、新建反向抓拍电子警察79套、新建违停电子警察抓拍48套、卡口监控设备43套、测速设备8套,加大对违法停车查处力度。在完善中心城区路段施划停车泊位基础上,对次干路、巷路、小区、单位门前在确保交通畅通的条件下,做到应划尽划,最大限度利用好道路资源,尽可能满足停车需求。二是推动停车场地建设。支队将进一步加强同市城投集团、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合作,利用城投集团在市区建设收费停车场有力契机,建设城市停车诱导系统,将市区收费停车场、免费停车泊位统一管理,提示车主有序、便捷停车,解决中心区车辆停放供需矛盾。加强与住建部门合作,利用我市老旧小区升级改造有力契机,推进新改造小区停车场地建设,指导小区居民有序停车,减少占道停车现象。三是开展市区道路交通组织渠化工作。聘请同济大学专家团队对我市火车站、商业圈、学校医院3个区域、人民大街、康宁大街、西宁大路、辽河大路等4条路段及重要路口进行实地踏查、调研,制定精细化交通组织渠化方案,做到道路交通组织渠化与信号控制相结合,提出具体单行、禁行等管控措施,完善配套的交通标志、标线、中心隔离设施等方案,以示范节点和区域改造带动整个市区交通秩序明显改善,预计中心道路通行效率提高20%以上。四是开展市区智慧交通平台建设。通过建设市区智慧交通信号平台,安装33处流量采集设备,实现市区主要路口、路段交通流量自动采集、协调、优化等功能,更好地调控道路资源、平衡交通供需矛盾,促进交通流量更加均衡、有序。五是加大交通违法严管整治力度。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交通管理网格化勤务机制,会同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接编组、联合执勤,针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部位死看死守,集中查处重点违法行为,将“停车示范街”管理标准逐步向全市辐射推广。加强与城管、交通、市场、水利等部门配合,对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整治内容,如清理占道经营、查处“黑车”等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攻坚。六是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坚持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加大对广大驾驶人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安全宣传教育。要经常深入重点客货运企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发挥车管所、检测线、违法处理等窗口点对点精准宣传作用,提高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群众遵法驾驶、安全驾驶、文明出行、规范停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毕琨宜 文/摄

编辑: 赵新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