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源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反恐怖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和《辽源市反恐怖普法宣传活动方案》的要求,辽源公交公司于1月12日,积极组织开展了反恐怖普法宣传活动。
当天上午,辽源公交公司副总经理李智宇带领办公室和宣传科工作人员,通过在市政府、市委、农行、红旗剧场、御峰广场等10个主要公交站点悬挂横幅、在公交车上张贴《关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共汽车的通知》、《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目录》等文件与《公交车突发火灾逃生指南》海报、向上下车乘客发放反恐海报等方式,积极宣传《反恐怖主义法》与公民反恐、防恐知识。通过宣传,进一步营造了全社会积极配合参与反恐怖工作的良好氛围。
吉网 吉刻APP讯 记者 高光大 通讯员 郑志民 李国清
编辑: 郭龙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