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网 吉刻APP讯 记者 高光大 近日,东丰县交巡警大队在设卡检查时,查获一名毒驾驾驶人。
5月11日16时28分许,交通违法行为人由某驾驶一辆灰色捷达轿车由东丰县东丰镇方向驶往拉拉河镇方向。车辆行驶至东丰镇教师进修学校附近时,看到前方有交警设卡检查过往车辆,司机为逃避检查向后倒车。倒车逃离过程中碰撞后方一辆摩托车后,被执勤民警拦停。
民警查询发现司机由某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将带至交警队进行进一步查证过程中,民警用甲基安非他明测试板对由某尿样检测,结果显示阳性,经继续询问,由某供认其吸食冰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大队对由某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其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罚款共计2200元。对由某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移交东丰派出所处理。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5天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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